※ 本中心即日起受理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線交易案(不法行為人涉及內線交易)投資人求償登記
徐順鋆、李超儒、楊延德、簡杏勳及簡銘村等5人於民國(下同)107年4月間涉嫌從事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控,股票代號:2888)或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富證券,股票代號:2856,於107年10月1日起終止上市,現為公發公司】股票內線交易,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本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12年3月10日前寄回本中心,以便統一辦理,詳情請查詢本中心網站(https://www.sfipc.org.tw),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2)2712-8899洽詢。
依臺北地檢署刑事起訴書所載,徐順鋆、李超儒、楊延德、簡杏勳及簡銘村等5人於107年4月間涉嫌從事新光金控或元富證券股票內線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之權益。
※受理條件:
(一)新光金控股票部分:
於107年4月11日、20日、23日(其中一日即可)「買入」新光金控股票之投資人。
(二)元富證券股票部分:
於107年4月12日、13日、16日、17日、18日、20日(其中一日即可)「賣出」元富證券股票之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