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宋台生、蔡慧如、蔡慧珊等3人涉嫌於民國(下同)110年10月、11月間從事生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生華科公司,股票代號:6492)股票內線交易,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本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12年9月4日前寄回本中心,以便統一辦理,詳情請查詢本中心網站,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2)2712-8899洽詢。
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起訴書所載,被告宋台生、蔡慧如、蔡慧珊等3人涉嫌於110年10月、11月間從事生華科公司股票內線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之權益。
※受理條件:
於110年10月26日至110年11月10日(其中一日即可)「買入」生華科公司股票之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