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中心即日起受理杜康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及友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交易價格操縱案(不法行為人涉及操縱交易價格)投資人求償登記
吳彥芸於民國(下同)109年6月至8月間涉嫌操縱杜康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下稱杜康DR,交易代號:911616,已於110年8月31日終止下市)及友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下稱友佳DR,交易代號:912398,已於110年12月13日終止下市)交易價格,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下稱高雄地院)判決有罪確定。本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判決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12年3月31日前寄回本中心,以便統一辦理,詳情請查詢本中心網站(https://www.sfipc.org.tw),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2)2712-8899洽詢。
依高雄地院刑事判決書所載,吳彥芸於109年6月至8月間涉嫌操縱杜康DR及友佳DR交易價格,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之權益。
※受理條件:
杜康DR:於109年6月1日至109年6月22日止於市場上「買進」杜康DR之投資人,且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杜康DR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友佳DR:於109年7月6日至109年8月11日止於市場上「買進」友佳DR之投資人,且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友佳DR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