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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11、12樓辦公區室內裝修委任設計暨工程施作案」 公開招標公告資料

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招標機關]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招標機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78號12樓
[招標單位名稱] 管理處
[中文標的名稱] 11、12樓辦公區室內裝修委任設計暨工程施作案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 是
[預算金額] 新臺幣2,300萬元整
[是否訂有底價]是
[履保金額度] 契約總額價金10%
[依據法條] 本中心採購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辦理
[是否公開閱覽] 否
[是否統包] 是
[是否依據政府採購法99條]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否,優先採購分類項目:未定義優先採購分類項目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否
[是否屬建築工程]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十條] 否
[投標文字] 繁體中文
[履約地點] 臺北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案招標機關
[財物採購性質] 02買受,定製
[決標方式] 經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後,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招標狀態] 公開招標
[聯絡人] 法律服務處王小姐
[電話] 02-27128020#137
[傳真] 02-25472925
[領標期限] 113年5月8日至113年6月7日17:00前
[投標期限] 113年6月7日17:00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中心管理處
[評選日期] 本中心另行以紙本通知
[評選地點] 本中心大會議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後6個月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為合法室內裝修從業者之證明:如建築物室內裝修登記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3. 廠商資本總額(如為股份有限公司,則為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0,000元以上。
4. 廠商之信用證明:如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5. 廠商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6. 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登載之拒絕往來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取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3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領取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78號12樓領取。
領取前請先洽法律服務處王小姐詢問,電話:(02)27128020#137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8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