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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益系列1-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在開股東會前多久會收到開會通知書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關,也是股東直接參與公司決策和管理的平台。透過股東會,股東除了可以了解公司管理階層的決策和計劃,以及掌握公司的發展方向外,還可以提出問題,向公司管理階層提出建議,發表對公司特定事項的意見與看法,並藉由投票參與公司決策,是股東了解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未來發展計畫的好時機。
依照公司法規定,股東常會要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必須於30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則應於15日前通知各股東。
因此,在每年度5-7月的股東會旺季,公開發行公司會寄發開會通知,股東常會在開會前30天前寄發,股東臨時會則在15天前寄發,有意參與股東會之投資人可以特別留意。另外,由於一般公司對於持股未滿千股之股東,不會主動寄發開通知書,零股股東可以透過公司網站或是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得相關開會資訊,並向各家公司配合的股代申請補寄,以免錯過股東會。
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於民國92年1月,係依投資人保護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處理投資人對證券期貨事業之申訴或調處,並於違法案件發生時受理求償登記並提起團體訴訟,為投資人爭取權益。相關疑問,投資人可致電02-27128899或以書面方式洽詢。網址:www.sfipc.org.tw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