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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違約交割,謹慎投資,信用至上

周先生是一位年輕上班族,在網路社群看到許多人分享因為搭上特定題材的浪潮,在投資成果上小有斬獲的心得文,這讓最近才打算投入股市的他羨慕不已,於是上網查了相關資訊,想學習一些成功經驗,卻也搜尋到近期因為該特定題材類股的股價震盪,導致許多進行當日沖銷交易的投資人被券商申報違約交割的新聞報導。周先生想知道什麼樣的狀況會發生違約交割?對投資人會造成哪些影響?要避免違約應該注意那些事情呢?

我國證券交易買賣交割採用「款券劃撥制度」,當投資人在證券商開戶時,需要同時開立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戶,並在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一個存款帳戶,以供證券商代收付交割款項之用。也就是在證券買賣成交日(T日)
起算的次二個營業日(T+2日)上午10點左右,證券商會自動從投資人的銀行交割帳戶扣款,完成交割程序,在此之前投資人需要確保在交割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支付交易款項。若在該日無法扣款或戶頭內餘額不足,就是「違約交割」。
證券商對於投資人違約交割,將暫時停止投資人委託買賣證券,並註銷委託買賣帳戶。投資人得在違約後的三個營業日內,申請將持有的有價證券轉移到證券經紀商的違約專戶進行賣出,以彌補違約債務和費用。如果所得價款足以支付違約債務,且證券商回報違約結案,投資人可以繼續使用原有帳戶進行交易。但如果所得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債務,投資人的帳戶將被註銷,並在未來五年內,證券商將拒絕其開戶申請。已開戶的投資人也無法進行委託買賣或申購有價證券。
此外,未支付的交割款項將變成投資人對證券商的債務,證券商亦可經由法律途徑向投資人進行民事求償及財產保全,並向投資人收取不超過成交金額7%的違約金,對於違約交割之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甚至可能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的刑事責任。投資人一旦發生違約交割,在聯合徵信系統中將留下不良信用記錄,還可能影響未來與金融機構的授信往,不可不慎。
投資人可以透過適當的資金控管和謹慎的態度避免違約交割之情形發生。建議投資人在進行股票交易前,應確保交割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並審慎評估其他備用資金額度。在下單時,對於買賣數量和價格應謹慎確認,同時關注成交情況和所需的交割款項。若是操作當沖或是較短期或頻繁之交易策略,對於資金之利用及安排更要特別注意,避免發生未能及時交割款項的情況。依現行法規,並無證券商須在投資人帳戶存款不足時,負有通知投資人補足之義務。然而,在實務上,基於服務性質,證券商或營業員均會通知投資人補足,因此,也建議投資人與證券商保持良好的聯繫,如有突發狀況或其他預期外之情形發生時,能即時獲取資訊,避免因疏忽或資金控管不當而影響自身信用,或產生需負擔民刑事法律責任的情形。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21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