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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113年1月10日新春記者會新聞稿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自92年初正式成立後已屆滿21年,113年1月10日舉行新春記者會,該中心表示截至112年底,總計協助18萬5千多位投資人進行293件團體求償案件,求償金額達新台幣(下同)798億餘元;其中77件經法院判決全部或一部勝訴確定,判決賠償金額約298億餘元。112年度進行中之案件包括:淘帝-KY財報不實案、聯亞藥內線交易案、生華科內線交易案等指標性個案,另有高端內線交易案、和勤精機股價操縱案等正在受理適格投資人辦理求償登記。

為能迅速取得賠償,免去訟累,投保中心與部分發行人、刑事被告、董監事、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等民事求償對象達成和解,歷年累計替投資人取得約63億餘元的和解金,另透過勝訴訟判決取得(包括強制執行、判決確定後清償及取得不法所得部分)金額約12億餘元,合計取得賠償款項約達76億餘元,並陸續分配予授權投資人,使投資人之損害得以獲得部分賠償。

訴訟案件如有獲得賠償,在扣除訴訟程序支出之裁判費、郵電費等必要費用後,款項便會全數分配給該案件中有辦理授權登記的投資人,但部分案件有許多當時前來登記的投資人已聯繫不到,因此,投保中心推出「錢找人活動」,期能儘速尋獲投資人領取款項,目前待分配款項的案件,累計共有85件,待分配款項共約2億6千萬餘元,相關資訊公告於投保中心官網的「公告訊息」>「最新消息」。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於109年修正部分條文,強化代表訴訟及解任訴訟的適用範圍及效果,其中包括被裁判解任確定的董監事三年內不得擔任所有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董監事,期將不適格董事屏蔽於資本市場,投保中心去年單一年度共獲10案解任失格訴訟之勝訴判決,藉由失格效果之落實,應可有效督促董監事善盡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除了訴訟之外,投保中心作為所有上市櫃及興櫃公司的股東,亦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作為公司的外部督促力量,關注上市櫃、興櫃公司有關私募、減資、轉投資、大額背書保證、資金貸與、董監酬金異常等與股東權益息息相關的議題,必要時並出席股東會表達意見,去年度投保中心出席股東會場次達到了歷年最高的75場次,而為了因應數位化浪潮及保障視訊股東的權益,亦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18場次。去年12月,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發布「CG Watch 2023」亞洲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在主管機關及各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台灣獲得歷年最佳成績第三名,顯示我國推動公司治理的成效亦受國際機構高度肯定。

隨著全球強調永續發展的浪潮,投資人從過往只重視企業的財務表現(EPS),轉而著眼於企業的永續發展(ESG),世界各國相繼推出要求企業揭露ESG資訊的規範,主管機關亦於去年推出「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揭示了公司應分階段編製永續報告書及精進永續資訊揭露等措施,其中所涉及投資人權益部分,投保中心亦將持續積極關注相關法制發展動態,及時維護投資人的權益。

展望未來,投保中心表示將秉持保護投資人權益的使命感,持續精進各項工作及任務,並致力於下列重點工作:(一)發揮團體訴訟、代表訴訟及解任訴訟之功能,持續累積民事訴訟案件判決案例,以落實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明定之民事責任,以實質填補投資人損害,以及持續推動「錢找人活動」,期使各案件之失聯投資人皆能儘速獲取分配款項;(二)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發揮外部督促功能,促使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落實公司治理,並透過宣導活動強化投資人之風險及權益保障意識;(三)持續關注各國投資人權益保障與ESG資訊揭露相關法制與發展,並就實務運作所遇問題適時提供建議,以完善法令規章及促進市場健全發展。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0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