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為因應業務需求,自即日起對外公開徵才,需求及條件如下:

律師1-3名,大學法律系所以上畢業,對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領域學有專精,並具二年以上訴訟經驗。應徵者於筆試時,請提供本人承辦過案件所撰書狀樣本2份。

意者請於110年7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個人履歷、自傳(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明(如有相關證照或資格證明請一併提供)及在校成績單影本,寄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3段178號12樓管理處收(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職務)。
歡迎符合條件之各方人才加入本中心公益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