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熱門搜尋: 興泰 / 亞昕 / 相互(二)
:::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致博達上市後財報及公開說明書不實案投資人公告

本中心前承投資人授與訴訟實施權,對本案被告葉素菲等人涉嫌編製及公告不實博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年度起歷次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情事,提起民事訴訟進行團體求償。
現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於108年5月7日以106年度金上更(一)字第4號判決本中心部分勝訴、部分敗訴。就系爭判決認部分被告僅須負比例責任之敗訴部分,經評估後不予提起上訴,授權投資人如對此部分認有不服,得以書面向本中心撤回訴訟實施權之授與後,於108年 6月10日前自行委請律師提起上訴;至於其餘被告經判決無庸負賠償責任部分,本中心將於法定期間內向法院提起上訴,續行協助 台端主張權益。
台端如欲瞭解本案裁判之相關內容,請逕至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下載。

最後更新時間:2019/05/29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