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熱門搜尋: 興泰 / 亞昕 / 相互(二)
:::
公告訊息
新聞稿

有關中福公司股東常會議案原定於全面改選董事後旋即進行決議解任董事案,投保中心認其涉及適法性爭議,嚴正表達此風實不可長

630日中福公司股東常會原定進行董事全面改選,且經營權競爭之雙方並透過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少數股東提案權,擬於討論事項中針對他方於改選前共計七席之董事相互提案解任,而於本次股東會改選後旋即進行解任董事之議案。

雖本次股東會因未達過半法定出席股數,無法進行改選及就解任案進行決議,僅就承認案及部分討論案等做成假決議,並預訂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開股東會,然投保中心表示,就股東會原定改選後即進行解任議案之適法性、妥適性均有重大爭議,乃嚴正表達意見,認為此風不可長。另特別提醒公司,本次股東會之全面改選案及解任案均無假決議之適用,依法亦不能於下次股東會再行提出表決,要求公司注意遵法處理。

投保中心表示,原定該等解任議案若係解任原任董事者,則一旦經全面改選後其原任董事依法即行解任,並無實益;若是要解任新當選者,然就尚未選出之董事如何預先提案對其解任,不但妥適性不足,其適法性亦有高度爭議,尤其對少數股東甫透過累積投票選出之董事,將可能旋即被具有多數股權者透過特別決議予以解任,實已違反累積投票制保障少數股東權之精神。

投保中心指出,中福公司股東會所涉及經營權之爭,實已到惡性競爭、目無法紀之地步,同一場股東會剛選任董事旋即進行解任,如同兒戲,不僅涉及適法性之爭議,此等股東會亂象恐亦損及我國公司治理之形象與發展。

 投保中心強調,對於經營權之爭,投保中心一向秉持中立立場,不涉入其間紛爭,然要求雙方遵守法令,對於惡質之經營權爭奪手法非常不認同,將密切注意事件發展及後續股東會開會情形,審慎評估並視需要依法採取相關措施或提出法制面建議,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並促進市場健全發展。

最後更新時間:2022/07/01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