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小姐平日有從事股票投資,惟所購買的股票均未獲利賺錢。近日看到追蹤的網紅在社群媒體上分享理財心得,並鼓吹粉絲由其代為操作股票。萬小姐看該網紅平日生活過的優渥,應很擅長投資理財,有點心動想加入投資。因此,想瞭解何謂股票代客操作?如果要委託他人替自己操作買賣股票,有什麼事項需要特別注意?
所謂股票代客操作即為全權委託投資,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下稱投信投顧法)第5條規定,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係指對客戶委任交付或信託移轉之委託投資資產,就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為價值分析、投資判斷,並基於該投資判斷,為客戶執行投資或交易之業務。亦即客戶把一筆資金,委任交付或信託移轉給投信、投顧等業者,再由雙方依契約約定投資方向及風險範圍,由業者代為進行投資。
再依投信投顧法第6條規定,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因此,合法的代客操作,須由公司向金管會申請全權委託業務許可並取得營業執照。目前得申請合法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業者,包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證券投顧業務之證券商或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信託業等,且其從業的業務人員亦須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取得相關證照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才可以進行代客操作。
投資人如有全權委託進行投資管理之需求,首先應留意該業者是否經金管會許可進行代客操作並取得營業執照,且其從業的業務人員是否取得相關證照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就此,建議投資人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查詢合法之全權委託業者名單,並委託該等業者辦理,以保障財產安全;另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在網站的投資人園地中設有「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業宣導專區」,內含非法代客操作態樣案例介紹,亦可提供投資人參考。再者,投資人應注意於簽訂契約時,須詳閱內容後再簽約,並留意投資本身即具有風險,全權委託雖係委由專業經理人來操作,亦非穩賺不賠,故仍應隨時掌握自己帳戶狀態,及事前與被授權人約定好操作條件,才能將風險降至最低。
承上,本件網紅於網路上招攬粉絲由其代為操作股票,即屬非法經營全權委託業務,依投信投顧法第107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金。因此,萬小姐就該網紅之行為可向法務部調查局提出檢舉(檢舉電話:0800-007-007; 陳情檢舉信箱:https://www.mjib.gov.tw/Poll?Module=2),或檢具具體事證提供予金管會或投信投顧公會轉請法務部調查局調查。
最後,再次提醒投資人,進行投資理財前務必注意相關風險,審慎確認所作的投資或交易係透過合法之機構進行,以維護自身投資權益。若透過非法業者投資,可能導致交易糾紛,甚或投資血本無歸、求償無門,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