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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針對114有轉投資損失較重大情事之上市櫃公司,將請公司說明原因及提出改善計畫,並籲請投資人留意自身權益。

考量轉投資損失攸關股東權益,投保中心針對114個體財務報告有關公司帳列「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金額及占淨值比例較高之上市櫃公司,檢視其近年投資情形後,就台聚(1304)、國喬(1312)、岱宇(1598)、為升(2231)、正崴(2392)、建通(2460)、鴻碩(3092)、嘉威(3557)、上福(6128)、森崴能源(6806)、日盛台駿(6958)、永彰(4523)、濱川(1569)、東碩(3272)、御嵿(3522)、連展投控(3710)、新晶投控(3713)、皇家美食(4419)、光聚晶電(6111)、來思達(8066)、愛地雅(8933)等21間公司,函請其說明前開鉅額投資損失主要原因與內容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並請該等公司提出具體因應改善計畫。

本中心同時提醒投資人,無論公司是以長期投資為目的,抑或追求短期買賣的差額利潤而為轉投資,與公司營運狀況及財務結構均息息相關,投資人投資時除瞭解公司本業外,亦應注意對被投資公司所認列投資損益占淨值之比例。另希望公司之董事、經營階層善盡職責,掌握被投資公司策略價值及財務獲利等目標,審慎判斷投資合理性,並確實落實或督促執行改善計畫,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