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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綠悅公司(股票代號:1262)訂於108年8月28日召開臨時股東會討論合併及下市案等,籲請投資人留意自身權益

綠悅公司預計於108年8月28日召開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中討論該公司與Great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下稱Great Plan公司)及其百分之百子公司Treasure Team Holdings Limited(下稱Treasure Team公司)進行反向三角合併等案,該案有關股份收買價格訂定之合理性及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之相關行使程序等事項,投資人須詳加留意、審慎判斷,並呼籲投資人積極參與股東會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中心為確保投資人權益,日前函請綠悅公司就本合併案,說明併購模式、王哲夫董事長或其他經營階層、大股東等人對Great Plan公司之持股比例,及未來是否參與該公司或綠悅公司之經營、本合併案Great Plan公司以低於淨值價格40元收買股份之價格計算方式合理性、公平性等資訊;另就本合併案提出異議之股東,請公司說明將如何具體與異議股東進行協商程序,及就異議股東股權之收買事宜,請公司依循章程第22.4條、企業併購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於股東會決議日後90天內,將公司認為公平之價格,先給付予異議股東,以保障股東權益;前揭問題攸關股東權益,並請綠悅公司於股東會時進一步向股東說明,以利股東於充分知悉資訊下妥為考慮判斷。另本中心建請公司研議由公司以全體未達成協議之股東為相對人聲請法院價格裁定之可行性,經該公司函復非法律規定之要求,無法辦理,故提醒不同意本合併案之股東,須特別注意綠悅公司章程第22.2條至第22.3條規定,最晚於股東會時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公司表示異議、放棄表決權,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20天內向公司表明請求收買及依公司指示交存股票。若與綠悅公司未能於股東會決議日後60日內達成協議,則可於該60日期限屆至後之30日內,向法院聲請股份收買之價格裁定。
本中心期許綠悅公司能就本次合併及下市案相關事宜向股東充分說明,以維護股東權益,並為我國資本市場樹立典範。

最後更新時間:2019/09/02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