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為因應業務需求,自即日起對外公開徵才,需求及條件如下:
法務人員2名,大學法律系所以上畢業,有修習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強制執行法等相關課程者,如有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意者請於106年04月11日前備妥個人履歷、自傳(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明(如有相關證照或資格證明請一併提供)及在校成績單影本,寄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3段178號12樓管理處收(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職務)。
歡迎符合條件之各方人才加入本中心公益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