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為踐行股東行動主義,108年度上半年總計出席49場次股東會,出席場次主要為減資彌補虧損幅度較高、董監事酬金異常、涉及經營權紛爭、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居後等,其他諸如私募議案涉有疑義、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性有爭議或其他重大攸關股東權益案件,亦出席股東會要求公司說明或提出具體建言。
公司治理中心於103年起對全體上市櫃公司進行公司治理評鑑,並自105年度起全面性發佈評鑑結果級距;投保中心特別於108年度篩選特定產業中公司治理評鑑結果連續兩年度落於最末級距之15家公司出席股東常會,具體建議公司指定推動公司治理人員,擬訂改善及提昇治理之方案,並定期提報董事會,以建立良善公司治理制度。投保中心表示將追蹤該等公司後續評鑑結果,並指出公司普遍回應對於公司治理評鑑之重視,願意在符合成本效益等考量下,採行相關公司治理之措施或政策,且投保中心之具體建言有助於公司內部形成共識;由出席公司回應情形,可知公司治理評鑑已為外界對於公司治理水準評價的參考依據之一,建議投資人於進行投資決策時,亦可將公司治理評鑑納為輔助指標。
投保中心出席股東會主要係偏重強化資訊揭露及督促提昇公司治理,指派出席股東會人員於發言時均要求公司就其發言及公司回應內容等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並於會後逐案檢視公司公告之議事錄。投保中心發現計有6家公司未於股東會議事錄詳實記載相關內容,已就此類情形函請公司更正議事錄,投保中心特別呼籲公司於製作議事錄時應確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辦理。
股東會為股東與公司經營團隊進行交流及發表意見之時機,其所討論之議案均攸關股東權益,投保中心建議股東應盡量出席、表達意見並參與表決以行使股東權利;至未能親自出席股東,亦可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