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理百徽股份有限公司財報及公開說明書不實團體訴訟案件,已依法院曉諭切割各被告可歸責之責任期間並變更訴之聲明,於本案件中從被告所取得之賠償款項,亦將依被告之責任期間進行分配,若非屬該責任期間之授權投資人,將無法參與該責任期間所收取賠償款項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