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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開立、保管要謹慎,犯罪不上門

小敏是個小有積蓄的小資族,近來有感於所屬公司已有2、3年未曾調薪、物價日益上漲,以及銀行存款利率普遍低迷,對於自己只利用存款方式理財感到擔憂,積極尋覓其他投資理財管道及方法。經過閱讀相關財經書報,以及詢問周遭同事、親友經驗,小敏發現投資股市也是一項不錯的理財選擇,打算找幾檔有穩定配股、配息的公司,購入後長期持有,賺取穩定收益。但小敏並沒有證券帳戶,想知道怎麼開立證券帳戶?開立證券帳戶後需要注意些什麼?
首先,投資人在選擇及挑選適合的證券商時,可考慮以「地點方便性」、「手續費折扣」或「電子下單軟體妥適性」做為篩選條件。其次,選擇好證券商後,投資人只要帶著以下4項文件,就可以親自到證券商臨櫃辦理開戶: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健保卡或駕照)、印章,以及該證券商配合的銀行交割帳戶存摺。另外,需提醒投資人的是,並非任何一個銀行帳戶,都可以做為交割帳戶,各證券商通常會規定有數間配合的銀行,投資人事前一定要向證券商確認清楚。
假如投資人平常沒有時間親自到證券商開戶的話也別擔心,部分證券商也有提供線上開戶的功能,還有營業員願意配合投資人方便的地點,像是公司、住家等,到現場協助開戶。以上有關證券帳戶開立相關事宜,投資人均可事先向欲辦理開戶的證券商詢問清楚辦理流程及應備文件,以加快辦理時間。
又證券商及期貨商、投信投顧事業也是屬於洗錢防制法第5條規範的金融機構,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應以風險為基礎,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KYC),並留存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相關資料,及與客戶往來及交易之紀錄憑證,並且應定期持續審查客戶資料,特別是在客戶開戶後又有加開帳戶、新增電子支付帳戶、往來業務項目等重要異動時,以確保客戶資訊的更新及正確性;同時,金融機構依規定對於客戶之帳戶或交易,也必須進行持續性的監控,並保存監控紀錄。此外,證券商及期貨商對於發現有疑似使用匿名、假名或人頭者,將拒絕受理投資人開戶或交易申請。
金融機構進行客戶審查,並不代表客戶有洗錢行為,而是金融機構透過相關程序,瞭解及確認有沒有被作為洗錢犯罪管道的風險。申言之,金融機構若確實依相關規定扮演好守門員的角色,即可有效降低人頭帳戶,避免成為罪犯利用的工具,民眾的帳戶也不會被輕易盜用或冒用,對投資人也是多一層保障。
另外,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規定,明文禁止證券商業務人員受理客戶對買賣有價證券之種類、數量、價格及買進或賣出之全權委託;同條亦規定禁止營業人員挪用或代客戶保管有價證券、款項、印鑑或存摺,營業員若有上述行為,即違反上述規定亦會遭主管機關處分。所以,投資人開戶後千萬不可圖一時之便利,將印章及存摺等放置於營業員處,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成為洗錢犯罪管道。

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於民國92年1月,係依投資人保護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處理投資人對證券期貨事業之申訴或調處,並於違法案件發生時受理求償登記並提起團體訴訟,為投資人爭取權益。相關疑問,投資人可致電02-27128899或以書面方式洽詢。網址:www.sfipc.org.tw

最後更新時間:2018/12/07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