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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案例介紹

公司就單一對象鉅額銷貨,因呆帳問題引發財務危機

【類型】:
公司就單一對象鉅額銷貨,因呆帳問題引發財務危機。

【事實背景】:
一、○林公司為傳統家電大廠,於92年以轉投資美國通路公司方式跨足液晶電視領域,並以低價策略及通路優勢使液晶電視出貨量持續增長。
二、97年6月○周刊以專文刊載○林公司隱藏財務風險,報導指出○林公司發行之國內第2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市場價格有持續下跌之異常現象,另轉投資美國通路公司財務出現狀況,○林公司對於該轉投資公司於96年初帳面價值尚有142億,至97年第1季結束僅餘14億,如受下市處分,將使○林公司須提列投資損失;且因○林公司對該美國轉投資公司有鉅額應收帳款及其佔○林公司96年度營收達6成餘,○林公司潛藏財務風險。另本中心持續接獲投資人申訴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市場價格大幅下跌之異常情事。
三、○林公司於97年7月份更換簽證會計師,隨後發佈重大訊息說明轉投資美國通路公司申請重整,續因無法釐清相關疑義而變更股票交易方式,普通股股價連續十餘日以跌停作收,並於7月底發生跳票事件。

【因應方式】:
一、本中心於○林公司97年度股東常會前,因該公司普通股及可轉換公司債市場價格明顯異常,即著手蒐集相關資訊,並致函該公司要求於股東常會中就可轉換公司債如經持有人要求執行賣回權時之償債計劃、美國轉投資公司之實際狀況及如受下市處分可能之影響暨因應方式、對美國轉投資公司之應收帳款回收性、取得擔保情形及催收計劃等問題予以回復。並將函文副知權責機關酌處。
二、本中心另於96年6月派員參加該公司股東會,針對可轉債償還規劃、轉投資及財務報告相關疑義提出質疑,要求○林公司答覆,並將相關詢答內容登載於股東會議事錄,另本中心對9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議案表示異議。
三、主管機關於接獲本中心副知函文後,即進行例外管理及實地查核,並要求○林公司就相關疑義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並持續說明,惟仍未獲充分釐清相關疑義,故變更其有價證券交易方式。

【本中心後續處理】:
一、本中心續就○林公司與美國通路公司應收付款差異、應收帳款之移轉、異常代收付款及應收帳款回收性等疑義續函請公司進行說明,另再行將函文副知權責機關。
二、本中心將持續關注○林公司後續經營狀況,如確涉有不法情事,適時研議是否進行團體求償,俾保護投資人權益。

最後更新時間:2015/11/17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