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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股東會關心您的投資!!

羅太太是個家庭主婦,忙於家務和撫育兒女之餘,亦掌管家庭的投資理財事務,陸續聽親友推薦買了幾檔股票便一直放著,平時只偶爾看看電視財經節目的證券市場行情,注意所投資公司的股價表現,而鮮少關注公司動態。某日,羅小姐發現所投資的某檔股票不再出現在電視節目的行情報導中,經詢問營業員,查知原來是因為公司合併消滅所造成,羅太太覺得有必要瞭解公司預備要進行的重大經營決策,想知道可從那些管道查得相關資訊,還有哪些相關的注意事項?
查上市櫃公司之重大經營決策,原則上須經股東會決議或報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規定,公司若欲於股東會討論選任或解任董監事、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各款(包括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財產,或受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等)之議案,應在股東會開會通知書所載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此外,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1及第43條之6第6項等規定,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以發行新股分派股利、將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撥充資本、私募股權性質有價證券等議案,亦同。又現行實務上,股東會預定進行之議案,多數係由董事會所事先提案,另部分則由股東行使提案權所提出,較少以臨時動議進行,故股東可由股東會開會通知書所載召集事由,獲悉所投資公司所規劃之重大經營決策事項。
而依現行規定,上市櫃公司之股東會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15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寄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紙本給股東。議事手冊及前項會議補充資料亦應於股東常會開會21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15日前,將檔案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因此,羅小姐可透過所接獲的開會通知書或查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取得股東會的相關資料,若欲針對營運情況或特定議案進行詢問、表達意見,可持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出席股東會,以及透過行使表決權參與各項議案決策;若遲未接獲開會通知書或持股未達1,000股,則可以向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申請補發。另不論羅太太有沒有出席股東會,均可由發行公司會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發佈之重大訊息,或股東會議事錄中查知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決議結果。
附帶一提,考量公司辦理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等議案亦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我國正研修公司法相關條文,擬將前揭事項納入應於召集事由列舉之範圍,且為使股東得掌握議案之具體內容,針對應列舉於召集事由之議案,另要求將主要內容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相關查詢網址並應載明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要特別提醒投資人的是,股價除了受整體經濟情況、產業景氣等因素影響外,主要仍係反應財務、業務或經營狀況,建議投資人應善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官方網站等管道,掌握公司重要動態,以作為投資決策之參考依據。
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於民國92年1月,係依投資人保護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處理投資人對證券期貨事業之申訴或調處,並於違法案件發生時受理求償登記並提起團體訴訟,為投資人爭取權益。相關疑問,投資人可致電02-27128899或以書面方式洽詢。網址:www.sfipc.org.tw

最後更新時間:2018/11/09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