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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攸關股東權益事項

攸關股東權益事項

王先生近來常於報章證券版看到有某通訊社以「新聞形式」刊登個股營收及獲利之利多消息的廣告,希望了解該訊息是否可作為購買股票判斷之依據?

近來報章證券版常有某通訊社以「新聞形式」刊登個股營收及獲利之利多消息的廣告,係有心人為招攬生意及配合所推介股票之手法。投資人千萬不要貿然以其作為購買股票與否之唯一依據,必須要先確認該「新聞形式」之廣告是否真實,以免招致損失而求償無門。若有心人以此方式散佈虛偽不實之消息並推薦股票給投資大眾,即可能涉及刑法第三三九條詐欺及證券交易法第一五五條散佈流言或不實訊息以影響股價等罪;投資人若因此受有損失,得依民法第一八四條侵權行為及證交法一五五條第三項之規定請求賠償。就上述新聞形式刊登個股營收及獲利消息之廣告,若有涉嫌不法之情事,投資人可蒐集相關事證,函請主管機關、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查辦。

最後更新時間:2016/01/0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