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熱門搜尋: 興泰 / 亞昕 / 相互(二)
:::
宣導
媒體宣導文章

投資人應慎選合法投顧公司,以維護自身權益

 張小姐於社群網站看到有自稱股神招攬會員,表示加入其群組後,只要每月繳交固定服務費,即可收到推介股票之資訊,其所推薦買進之股票獲利均可翻倍。張小姐想參加但又怕受騙。想詢問該人自稱股神在網路上招攬會員是否合法?若不合法,其該如何檢舉?

    目前網路上常有許多打著股神名號,利用經營財經網站或社群工具等方式,招攬不特定人成為會員,對會員提供有價證券之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並收取費用之情形。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下稱「投信投顧法」)6條規定,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因此,依我國法令必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才能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未取得金管會之核准,卻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均是違法經營,已觸犯投信投顧法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投資人如有諮詢投資標的之需求,應慎選合法證券投資顧問業者,金管會及投信投顧公會已建置合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之業者名單,投資人可到投信投顧公會網站查詢(首頁>關於公會 > 會員名錄 > 經營事項一覽表,可連結網址:https://www.sitca.org.tw/ROC/MemData/MD1001N.aspx?PGMID=AS0702),建議投資人可先查詢該家公司是否為合法登記的會員,取得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的公司,以確保委託對象的合法性。

    另投資人若發現有公司或人員從事非法投顧,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所設置之非法投顧檢舉專區(首頁>投資人保護>檢舉非法投顧,網址: https://members.sitca.org.tw/SitcaWeb.Ext/Impeachment/IM1001.aspx)或向金管會提出檢舉,也可檢具具體事證向法務部調查局告發,或提供予金管會轉請法務部調查局調查。本件張小姐於社群網站上發現有人自稱股神招攬會員,該人恐已違反投信投顧法之規定,張小姐即可透過上述方式提出檢舉。

    最後,再次提醒投資人若有證券投資顧問之需求,應慎選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的合法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以維護自身權益。

最後更新時間:2021/06/10 10:49